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及表彰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教办〔2023〕4号),我校荣获“辽宁省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学校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辽宁省就业工作会议要求,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开拓就业市场,稳住就业基本盘。学校落实落细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学校领导积极参加校企对接活动,举办多场线上对接会,签署多份校地、校企合作协议。学校精准分类指导,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服务,不间断摸排和更新毕业生就业意向数据库,按照学生就业意愿,一人一策一方案开展就业服务。学校不断优化就业工作机制,打造就业育人共同体,坚持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和“三级包保责任制”,着力完善招培就联动机制,对招生就业和人才培养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提高就业工作的精准性。学校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等相关规定,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截至2022年底,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超过92%。
2023年,学校将持续完善招生就业工作联动机制,千方百计拓展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大力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做好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引导毕业生在辽在连就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力实现2023届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文图/郭龙龙 审稿人/李兵 兰海龙